张志超案是中国近年来引起广泛关注的一起冤假错案。以下是该案的基本情况:

案件背景:

2005年4月,山东省莱西市发生一起**杀人案,受害者为一名15岁少女。警方经过调查,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当时年仅17岁的张志超。

案件经过:

2005年6月,张志超被莱西市人民法院以**罪判处无期徒刑。张志超在审判过程中坚称自己无罪,但法院并未采信其辩解。此后,张志超多次上诉,但均被驳回。

案件反转:

2016年,山东高院在复查此案时,发现了一些新的证据。其中包括一名关键证人承认曾与受害者发生性关系,并承认自己才是真正的凶手。***警方在调查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程序违法的问题。

案件重审:

2016年12月,山东高院对张志超案进行再审。在再审过程中,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遂依法改判张志超无罪。

案件影响:

张志超案在中国引起了广泛关注,人们开始反思司法公正和人权保障问题。此案也促使中国司法系统加强了对冤假错案的纠正力度。

案件后续:

2017年,张志超获得国家赔偿。同年,山东省莱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

总结:

张志超案是一起典型的冤假错案,它揭示了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案件的纠正不仅为张志超本人带来了公正,也为中国司法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