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即包拯,北宋时期著名清官,以刚正不阿、铁面无私著称。以下是一个简短的包公故事:

一日,包公审理一桩命案。原告指称被告杀害了自己的亲人。**,被告坚称自己无罪。包公仔细观察,发现被告虽然紧张,但眼神清澈,并无狡诈之色。于是,他心生一计。

包公当众宣布:“本官认为被告无罪,但为查清真相,特设一法。今夜,本官将亲自监视被告,若他心有鬼,必然露出马脚。”说罢,他让被告回到家中,自己则带领衙役守候在被告家外。

深夜,包公发现被告偷偷走出家门,来到一座荒坟前。他暗中跟随,只见被告在坟前跪拜,泪流满面。原来,被告是冤枉的,他误以为亲人已死,悲痛不已。

包公将真相公之于众,为被告洗清冤屈。从此,包公的清正廉洁、断案如神的名声传遍大江南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