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长霞,女,汉族,1951年7月5日出生于河南省永城市,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公安局原局长。任长霞同志参加工作30年来,始终战斗在公安工作第一线,她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屡破大案,屡建奇功,为维护一方平安,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被人民群众誉为“人民的保护神”。

以下是任长霞的一些英雄事迹:

  1. 打击犯罪,屡破大案:任长霞在担任公安局长期间,带领队伍侦破各类刑事案件3000多起,其中重特大案件200多起,打击处理各类犯罪分子2000多名。

  2. 关爱群众,心系百姓:任长霞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她深入基层,了解群众疾苦,关心群众生活,为群众排忧解难。她曾冒着生命危险,深入山区、农村,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3. 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任长霞在任期间,始终保持清正廉洁,严格要求自己和家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坚决**各种不正之风。

  4. 勇于担当,无私奉献:任长霞在侦破“1·10”专案过程中,身患重病,仍坚持工作,**因劳累过度,于2004年4月因公殉职。

  5. 树立榜样,传承精神:任长霞的英雄事迹和崇高精神,激励了一代又一代的公安干警,她的事迹被广泛传播,成为全国公安系统的楷模。

任长霞同志的一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是英勇无畏、无私奉献的一生。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警察的忠诚、担当和奉献精神,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尊敬和爱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