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尚未正式进入社会工作,一般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通常在入职时签订。
但有一种特殊情况,即非全日制用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但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支付劳动报酬等。如果双方决定订立书面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另外,如果学校要求提交劳动合同,可能是基于就业率或就业管理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毕业生可以与学校沟通,明确自己的实际情况,并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事宜。
如果学校坚持要求提交劳动合同,而毕业生确实尚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可以考虑与学校沟通协商,看是否可以提交其他形式的就业证明,如就业推荐信、实习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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