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后,学籍档案通常会被转至毕业生就业单位或者具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具体转递方式如下:

  1. 就业报到证:毕业时,学校会发放就业报到证。这是毕业生就业的主要凭证,也是学籍档案转递的重要依据。报到证上有“毕业生登记表”、“学校联系函”和“就业主管部门的回执”三个部分。毕业生需凭此证及复印件办理相关手续。

  2. 单位接收档案:若毕业生选择将档案存放在单位,需在“就业报到证”上注明该单位名称,并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将“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如有迁出)一并交给单位人事部门。

  3. 人才中心或具有人事管理权的组织:若未就业的毕业生或选择将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或具有人事管理权的组织,可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此时,学校会开具“档案转递通知单”,毕业生需凭此单到人才中心或具有人事管理权的组织办理相关手续。

  4. 继续深造:对于打算继续深造的毕业生,学籍档案会暂时保留在学校。待录取后,学校会将其档案迁入录取院校。

  5. 出国留学:若毕业生计划出国留学,需先办理护照及签证手续。之后,学籍档案可暂时存放在学校或人才中心。

  6. 其他情况:若档案需转至人才市场或劳务市场,毕业生可持毕业证、身份证及户口簿到当地人才市场或劳务市场办理相关手续。

请注意,学籍档案具有机密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篡改、伪造、隐匿或销毁。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查阅学籍档案,需经档案保管部门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