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后团组织关系的处理方式主要取决于个人就业情况、居住地以及是否已转入预备党员队伍。以下是具体的处理方式:

  1. 已落实工作单位且单位建立团组织的:
  • 将团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团组织。

  • 若单位未建立团组织,则需将团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团组织。

  1. 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单位未建立团组织:
  • 在这种情况下,团组织关系通常会转移到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团组织。

  • 若街道、乡镇团组织因各种原因无法接收团组织关系,可将团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的县级团组织。

  1. 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
  • 若团员处于待业状态且未加入其他社会组织,其团组织关系可保留在原就读学校或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团组织。

  • 若团员已加入其他社会组织,其团组织关系可转移至所加入的社会组织团组织。

  1. 转入预备党员队伍后的团组织关系:
  • 这类团员在转入预备党员队伍后,其团组织关系转至所在预备党员队伍的党支部。

  • 若预备党员队伍中没有设立团支部,团组织关系可暂时保留在原所在团支部。

***对于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问题,也有明确规定:

  • 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需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所在基层党委。

  • 若回国(境)后恢复组织生活,原所在基层党委应将其组织关系及时转回所在单位党组织。

在办理团组织关系转移时,请务必通过“智慧团建”系统进行操作,并妥善保管好相关转移凭证。如需更多信息,建议查阅所在学校或单位的具体规定或咨询相关工作人员。